提案者:张艺千
一、基本情况
非税收入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大做强财政收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自2015年《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除2023年受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因素影响导致全口径非税收入略有下降以外,全口径非税收入规模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从2791.2亿元增加到6507.8亿元,年均增长达1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从2015年的1001.9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828.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收入从2015年的1761.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51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非税收入从2015年的28.2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63.8亿元。非税收入规模的扩大,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加重人民群众负担,阻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是可以在减轻企业、群众的日常负担的同时,把以资源性收入为主要内涵的非强制性的非税收入取得的增量更好地回馈社会、惠及民生。实现非税收入规模适度、结构优化、负担合理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非税收入征收缺乏足够有效的手段。自2018年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改革以来,国家层面规定税务部门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但征收非税收入依据的政策文件法律层级较低,对于缴费人不缴、少缴、迟缴等行为,税务部门无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只能进行不具有强制性的催报、催缴等手段。例如土地出让金欠费目前只能通过电话、短信、发放催款通知书等方式催缴,经过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只能函告自然资源部门。
二是部门间征管信息共享存在壁垒。目前,部门间信息共享、征管协助机制尚不健全。大部分数据流通停留在“纸质+人工”阶段,数据流转效率过低,征缴存在困难。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数据仅依靠人工询问传输,自然资源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土地出让后续缴款情况,税务部门无法掌握土地出让合同具体约定情况,财政部门无法掌握缴入的土地出让收入对应宗地明细情况。
三是非税收入收缴存在监管新问题。随着降费减负政策实施及收费基金项目清理规范,传统的收费基金收入很难再有较大幅度增长,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等资源权益类收入成为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但也带来一些新问题,如通过自买自卖、违规创设并出售资源权益、抬高价格等手段虚增非税收入,扰乱财经秩序。
三、工作建议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完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稽查”制度,实行非税收入“征、管、查”三分离的管理机制,逐渐形成一个以财政为主体,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执收单位相互配合的监督模式,构建部门协调、多环节衔接、全过程跟踪的监督机制,确保将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使用纳入监管,规范运作。
二是推动征管信息共享利用。建立健全部门间征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机制,明确财政、税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信息交流方式、期限等。挖掘分析收入结构数据,探索通过企业实缴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额度,精准测算不同类型企业税费负担的综合情况,为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统筹层次等重要财政决策提供关键信息。
三是保持合理结构与规模。关注非税收入的规模、结构与增速的变动,合理确定税收与非税收入在财政预算收入中的比例,保持非税收入的占比平稳。对非税收入中占比日渐增大的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特许经营收入、进一步强化规范,打击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