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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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解小微企业劳动纠纷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12-04

区政协委员殷双果反映:

近年来,我市经营主体和劳动者数量激增,劳动纠纷易发多发问题凸显。据统计,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小微企业相关案件占我市劳资纠纷仲裁、诉讼案件比重达六成左右。目前化解我市小微企业劳动纠纷还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小微企业人员少,规模小,一般采取家族式、合伙式或独资式的经营模式,缺乏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经营者为降低用工成本,和劳动者采取不签合同、现金结算、不交社保、随时解除等灵活用工方式,进而引发大量纠纷。2)劳动执法监管不到位。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相对较弱,强制性手段有限,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违法用工、非法用工的惩处不够有力,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大,加之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配备不足,面对大量的中小微企业劳动违法案件,劳动监察机构疲于应付,事前监督和事后处理的工作难以完全到位。例如,20241月,某劳动者在问政四川反映,其之前入职的龙泉驿区某餐饮企业存在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无故辞退员工且不给予经济赔偿等问题,部分员工向龙泉驿区人社局投诉举报,但由于部门未及时处理,导致企业在存在劳动纠纷的情况下恶意注销、逃避赔偿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3)案件调解保障不完善。目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不够广,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的数量较少,基层调解人员通常由街道、社区两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兼任,专业水平较为有限,加之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调解队伍积极性不高、稳定性差,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极大影响了劳动纠纷前端调解成功率。例如,青羊区蔡桥街道反映,该区域为全区工业园区所在地,小微企业众多,近年来聘请的劳动保障专员因工作量繁重、薪资不高等因素流动率高,平均工作半年就离职,经常出现人员刚完成规范化法律培训提升就跳槽的现象,部分新入职人员1个月都不能成功调解1起劳动纠纷。

建议1)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加大普法宣传,制定小微企业规范用工指引,向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发放,提高经营者风险意识;加强企业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探索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采取“HR共享、一站式服务模式,帮助小微企业规范用工行为。2加强劳动执法监管聚焦小微企业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欠薪失信企业在开工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3)做实多元调解保障健全基层调解人员激励机制,加大业务培训频次,吸纳仲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充实基层劳动争议调解队伍;持续推进微网实格,推广重点企业及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站建设,提供便捷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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